护照加注
2004-09-29 00:00

  因私护照持照人身份等情况发生变更时,可申请办理护照加注手续。除变更职务加注外,不为各类因公护照办理加注手续。

  申请者需提交的资料如下:

  (1)填写好的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加注申请表”一份;

  (2)申请姓名加注的,须提供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;

  (3)姓名加注及减少偕行儿童加注,护照照片1张;近照加注,护照照片2张。增加偕行儿童加注,申请人还需出具儿童出生证、其父母的有效护照和合法居留证,如情况特殊,还需出具父母的结婚证等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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