领事保护所涉及的费用
2004-09-29 00:00

    因公人员由派出单位负责;因私人员由本人或其国内(外)亲属负责;华侨及港澳台同胞,由本人及其亲属负责。

    中国公民因非法进入或滞留被有关国家抓获并遣返时,如有关国家不承担遣返费用,则由当事人或其亲友承担。被遣返当事人身份核实后,其家属可以美元方式汇至中国驻阿尔及利亚使馆账户,或以人民币方式汇至中国外交部财务司。接到收款通知后,协助安排当事人回国。

  中国驻阿尔及利亚使馆账号如下:

  户名: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尔及利亚大使馆

  开户行:中国银行伦敦分行

  账号:294544-0240-060 

  外交部帐号如下:

    人民币汇款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南分理处

    户名:外交部

    帐号:881142-86 汇款单应注明"遣返费"及当事人的姓名、所在国名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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