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汇出关,必须申报
2004-11-27 00:00

  2004年6月28日,我在阿经商的公民李某,在未向阿尔及利亚海关申报的情况下,试图携带31700.00欧元出关,结果被查获,所涉款额均被没收。使馆为此在网站发布特别提醒,但未能引起部分有关人员重视。11月23日,我另一公民李某,再次在阿海关被缴获35000.00欧元。

  为尽可能为我公民挽回损失,使馆多次向阿有关部门交涉。但阿方指出,根据阿尔及利亚1992年、1996年关于禁止无申报携带外汇出关法令,对上述两案将可能做出如下处理:

  一、将没收全部款额,并视情处以两倍至四倍罚款;二、如三个月内未缴清罚款者,将移交司法处理,情节严重者将被判监禁。

目前,两案尚在处理之中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大使馆 版权所有